临事接民,而以义变应,宽裕而多容,恭敬以先之,政之始也。然后中和察断以辅之,政之隆也。然后进退诛赏之,政之终也。故一年与之始,三年与之终。用其终为始,则政令不行,而上下怨疾,乱所以自作也。《书》曰:“义刑义杀;勿庸以即,女惟曰:未有顺事。”言先教也。

荀子论治国三阶段:先教化后刑罚,以义应变、宽裕多容。揭示政令不通与乱源,强调顺序与法治智慧。

【原文】

临事接民,而以义变应,宽裕①而多容,恭敬以先之,政之始也。然后中和察断以辅之,政之隆也。然后进退诛赏之,政之终也。故一年与之始,三年与之终。用其终为始,则政令不行,而上下怨疾②,乱所以自作也。《书》曰:“义刑义杀;勿庸③以即,女惟曰:未有顺事。”言先教也。

【注释】

① 裕:宽容。

② 疾:痛苦。

③ 庸:通“用”。

【翻译】

遇到事情,接触人民,以公义来变化应对,待人宽容而能更多容纳人民,待人恭敬而领导人民,这是政治的开始。然后是中和明察来辅助人民,这是政治的兴隆。然后就是进退赏罚人民,这是政治的终结。所以第一年做开始的工夫,第三年才做终结的工夫。如果把终结作为开始,政令就不能通行,而上下人民都会怨恨和痛苦,祸乱就是由此而做成。《尚书》说:“公义的刑罚和公义的杀戮,不要立即使用,你只有说:这是未曾依照政治事情的顺序。”就是说要先实行教化。

【解读】

现今维持社会秩序的法律条文主要是刑罚,但刑罚不是治理社会最初的事情,而是最后一步。有教化的社会不必有那么多刑罚,刑罚多不表示社会进步。荀子主张应先进行教化,最后才是刑罚,教化较刑罚重要,所以荀子很注重老师教化之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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